林冠英:若閃電大選 檳不與聯邦同步
中国报
2011年11月12日
(吉隆坡11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聲明,若首相納吉堅持要在今年舉行閃電選舉,檳州民聯將召開特別會議,提議不與聯邦政府同步舉行州選舉。
他說,檳州民聯政府是基于5項原因,不會與聯邦政府同步舉行州議會選舉。
他說,第一、國陣還沒有兌現他們的承諾,廢除內安法令、派發500令吉給收入3000令吉以下的家庭。
“第二、現在舉行大選,對那些朝聖的人士是不公平的,他們將失去投票選出下屆政府的權利。”
“第三、國陣政府還無法並拒絕解釋一大堆2010年總審計司報告揭發的濫用公款、不尋常運作及濫權的問題。”
“第四、國會選舉改革遴選委員會還沒有完成聽證工作,確保一個自由、公平及乾淨的選舉。”
“第五,年底的國家議程應該把焦點放在水患防範及紓緩機制。”
本 刊 的 话
(01) 这是一则什么样的新闻,重点在哪里?价值在哪里?
(02) 是不是华文报章编辑早早布局好了,给机会林首长借题发挥,以5个理由攻击政府。
(03) 林首长简直多来讲,他在什么时候解散州议会,跟首相解散联邦国会,根本没有关系。
(04) 首相选择什么时候解散国会,也不关林首长的事情。
(05) 林首长举这5个理由做什么鬼,他不必举出理由,也可以拒绝解散州议会,爽爽坐下去。
(06) 怎么搞的,林首长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职权咩?
(07) 林首长要执政到5年任满,是他自己的事情,跟联邦政府根本不相关。
(08) 林首长列举5个理由都不是理由,解散国会是首相的特权,解散州议会是首席部长的特权。
(09) 这里不是法庭,列举理由要法官判案,解散国会,由首相进谏元首,解散州议会,由首席部长进谏州元首。
(10) 林冠英还说要召开州议会特别会议,通过议案拒绝解散州议会,简直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那一个州宪法条文这么规定,不要出丑笑死人了。
Saturday, November 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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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he is so smart to use these issues to screw the 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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