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2, 2011

福利国也是神权国

聶阿茲:具備基礎與環境‧丹州可落實斷肢法
星洲日报
2011年9月22日

(吉蘭丹‧哥打峇魯21日訊)回教黨丹州務大臣拿督聶阿茲說,丹州具備了落實伊斯蘭刑事法(斷肢法,Hukum Hudud)的基礎與環境。
因為,丹州一直秉承三個原則在教育人民,即信奉上蒼、腳踏實地工作及有責任心。

“丹州政府一直推動各項工作,包括派送白米給窮困人家、推動人民園坵計划、援助單親母親等等。如果人民獲得這些援助還去偷去搶,他們就是存心做坏事,應該受到懲罰。”

聶阿茲強調,再說,伊斯蘭刑事法並非政客或隨便一個人說了算,執行該刑法的是法官,是執法人員,他們都有各自的專業及執法程序。
大臣今日主持丹州行政會議後,針對前任霹靂州宗祭司莫哈末艾斯里再奴阿比丁,指丹州缺乏落實伊斯蘭刑法的大環境及權限一事,這麼回應。

詢及如果民聯其他政黨反對落實伊斯蘭刑事法時,聶阿茲則反問,“那要問他們為甚麼反對了。”

本 刊 的 话

(01) 回教党说;丹州具备落实断肢法(Hukum Hudud),行动党不必说话了吗?

(02) 除了再说一次,这不是民联的政策,DAP还能说什么?

(03) 行动党是表态第一,说话抢先的政党,什么事情如此辛苦,说不出来了?
(04) 聂阿兹是回教党长老,DAP能以什么理由说服聂老?

(05) 几个月前,回教党在大会通过以“福利国”作为斗争主题,现在怎么又惹上“断肢法“呢?

(06) 看清楚了吗?原来回教的意思是这样的;有了福利国的照应(还没有推动,只是讲讲而已),理应没有犯罪偷窃,强奸非礼,所以实施断肢法,完全没问题。

(07) DAP能接受这种解释吗,如果能,不妨大方讲出来啊。

(08) 所以,大家不要搞错,回教党的福利国,是断肢法、神权式的福利国,跟西方的模式不一样。

(09) 华社以为有了福利国,政府减少征税,整天派发福利津贴,大手笔帮助贫苦人家,真是想的美也想的妙啊。

(10) 回教党的福利国是神权制度的另外一个称号。

(11) 就好象美国拼命印制钞票,不可以直接讲出来,反而取了个“数量宽松” (QE)的美名啊。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安大人说不反对丹州落实回教法,可是林大人至今仍不置可否,令人纳闷。

Anonymous said...

without 2/3 of the parliamentary support, no one can change the law or constitution. That will be more than 120 seats.

PAS has just mentioned they will compete in 60 parliamentary seats. Even if they win all, they will never get more than 60 seats. So why worry??????? Stop spinning lah.


A chinese that not fear of hudu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