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9, 2010

对不起,郑可扬大错特错

三分二票數才可撤職,錯!”‧鄭可揚:爭議將帶上大會

星 洲 日 报
2010 年10 月10 日

(霹靂‧怡保9日訊)民政黨署理主席拿督鄭可揚表示,“需三分之二投票者通過才可撤除職位”是錯的。

因此,他表示將把這項爭議帶上全國代表大會或特大,尋求通過修改黨章。

普通個案只需多數票通過

他指出,民政黨於1968年創黨時擬定的章程46條文闡明,若撤除職位需獲得三分之二(票數)通過,不過普通個案則一般上只需多數票通過,即獲得51%支持即可通過撤除某人的職位。
鄭可揚今日陪同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贊比里出席霹州道路安全行後,被記者追訪時這麼指出。
他個人認為,需要三分之二投票者通過才可撤除職位是錯的,因此他也會帶上中委會討論,尋找創黨人設下這條件的原因。

“也有人說這只是投不信任票,只需多數票即可,不過這還需看回動議的內容及它的影響,而這動議所帶來的影響是導致某人被撤除職位,所以必須根據黨章46條文。”

詢及若採取多數票制度是否會引起問題,鄭可揚說,這是黨員的權利,黨不會阻止黨員使用應有的權力。

目前不宜開特大

鄭可揚也認為,目前並不適宜舉行特大,因為明年就是黨選,為何不等多八、九個月才把黨員不喜歡的領袖去掉,而舉行特大對黨只會帶來損失。
“因為明天(10日)的特大結果,不管怎樣都只會造成黨分裂,希望黨員在履行他們的職責後歸隊,不要退黨。”

他說,如果在308大選前,當時政治環境穩定,要舉行特大還可以,現在黨需專注於提昇黨形象、計劃更多利民活動,在此時舉行特大只會浪費時間和人力。

擔心事情更複雜特大不設辯論環節

針對特大不設辯論環節,鄭可揚表示,這是因為擔心代表們在辯論時,可能會講出一些導致事情更复雜、更難解決的意見或看法,因此在傾聽了代表的反映後,特大將不設辯論。

他說,這只是他的看法,若代表們認為有此必要,他將以代表的意見為重;不過,他有收到提呈動議者及現任檳州主席丁福南兩方不需辯論的建議。

他相信黨員都是成熟的,並會遵守民主程序,因此預料特大可順利進行。

詢及該黨主席丹斯里許子根會否出席特大,鄭可揚只表示,他相信許子根會出席。


本刊的话

(01) 槟州民政召开一场特大,要投州主席不信任票,跟马华去年1010特大,要投总会长不信任票,简直有天渊之别。

(02) 开除州主席罢了,为什么搞出那么争议,不就依章办理就OK了吗?

(03) 郑可扬搞错了,撤除党职一定要三份之二多数票,否则不能执行落实,其他政党也是这样规定的。

(04) 如果1010特大只以简单多数票通过不信任动议,丁福南可以不必呈辞的。丁福南不象翁诗杰,他没有说过“输一票也走人”,所以无需辞职。

(05) 话说到底,党员参加党选时,都是以简单多数票决定胜负,可是,开除党职则不同,开除党职的表决门槛被刻意定在三份之二高位,防止别有居心者滥用党章,胡乱发动特大,拉倒政治敌人。

(06) 给你们说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某党内部出现一场一对一的党职竞选,战情十分剧烈,胜者最终只以一两张多数票当选,如果党章规简单多数票可以罢免任职者,输选的一方也就随时能够利用党章,展开另一场对决。

(07) 由于双方势力相等,召开特大需要1/3代表签名,这事肯定办得到,过后,提交特大表决,微差胜出的任职者有可能随时被绊倒。

(08) 好了,败方通过特大取胜,得到心目中的党职,可是,被绊倒的一方,肯定心有不甘,重新召集特大向在任者投不信任票。

(09) 如果少数票可以开除党职,一旦党选胜负微差,党选后特大天天开,你绊倒我,我拉倒你,特大表决闹个没完没了。

(10) 所以,郑可扬大错特错,更不应该自作聪明,但是,这点小事用不着寻求中委解释或研究修改党章,看看本刊的解释就明白,因为,党章规定是有理由的,不符合规格的党章修改,ROS 也不会允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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