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4, 2011

推荐首相人选也要问过反对党?

民聯提參與特選會5條件 朝野定奪大選日
中国报
2011年9月14日

 (吉隆坡13日訊)民聯今日列出5大條件,要求政府保證落實后,才同意參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為改革選舉而建議設立的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

 其中一項條件就是要求朝野一齊定奪全國大選日期,讓國會特選委員會有充裕時間履行職務。

 民聯領袖今日在回教黨總部召開記者會時,聯合發表上述聲明。

要求首相保證落實

 回教黨副主席沙拉胡丁說,第13屆全國大選日應該根據國陣與民聯的共識達成決定。這也意味,國陣必須獲得民聯同意,才能夠解散國會。

 他說,上述要求並非新鮮事,特別是在民主社會裡,如英國保守派與自由民主派一起決定下屆大選日期,然后提呈國會,讓所有人知道來屆大選日期。

 他指出,民聯將盡快致函首相提出這5項條件,預料會在下季于10月3日開始的國會下議院會議前獲得答覆。


本 刊 的 话

(01) 宪法明文规定,政府何时还政予民,由在任首相进谏元首解散国会,其他人不得过问。

(02) 其他国家的情况不同,宪法有不同的条文,怎么可以乱乱比较,一下子就挑去英国的例子?

(03) 除非修改宪法,否则,执政党不能为了满足在野党的要求,犯上踩踏宪法的罪名。

(04) 执政党解散国会需要问过反对党,执政党推选首相、部长,岂不是也需要问过反对党吗?

(05) 反对党推选国会反对党领袖,也需要得到执政党的同意咩?

(06) 反对党支持净选盟(BERSIH)提出选举改革,参加大游行示威,为了什么目的?

(07) 今天,政府答应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处理选改诉求,反对党又在加插条件,分明不想参与,企图制造选举不公平的印象。

(08) 反对党不尊重国会遴选委员,乱乱开出条件,目的是什么?拉倒这个选改组织,再把责任推卸给政府。

(09) 反对党指责选举不公平,胡乱指责SPR选委会,但是,308大选他们岂能在5个州属组织政府,而且夺得82国会议席?

(10) 自己想想看,如果选举投票这么容易舞弊,执政党现在就可以解散国会了,何必想前思后,怕头怕尾呢?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Dear pakatan leaders,

I am disappointed that you have asked for opposition to be involved in dates when the election is to be held and when the parliament will be dissolved.

You have touched issues which us entrenched in the constitution. We the rakyat of malaysia will not allow that.

instead you should have more patient as after GE13, you, the pakatan rakyat will take over the government.util that time, you decide if you want to work with BN......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