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重選問中委不清楚支持總辭人數
中国报
2009年12月11日
蔡細歷指出,什么時候重選,要問票選中委,因為只有總辭才能重選,而他也不清楚目前支持總辭的人數,大家應向總秘書了解。
他說,他已指示法律局顧問深入了解重選的技術問題,因為重選要符合黨章。
詢及目前願意總辭的中委,蔡細歷提到,他是主持重選會議,為了公平起見,辭職信應交給總秘書而非他本人,所以他不知有關人數。
蔡細歷也指出,週四的柔州會議有討論中央重選課題,大部分出席者認同馬青和婦女組必須跟著母體一起重選。
他說,不過,一些出席者則認為中央重選不可能解決派系問題,惟他會收集出席者的看法,以便在中委會或會長理事會,表達柔州馬華的意見。
另外,蔡細歷強調,有派系就有斗爭,難免會產生抽后腿,他提醒柔州國州議員,不要搞到沒有朋友做,否則如果他們成為來屆大選候選人,受害者是他們本身。
本刊的话
(01) 1984/1985年马华梁陈两派大对决,梁维泮滥用党章大量撤换中委,之后以亲信取代,导致中委会里的委任中委跟票选中委的数量几乎一样多。
(02) 当年的党章条款,赋予总会长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委们毫无反抗的余地,跟今天的情况不一样。
(03) 票选中委一再被无故撤换,受委中委越来越多,中委会彻底变质,由“受委者”掌控票选者的命运。
(04) 陈派阵营承受被开除的痛苦,决定展开救党救民主运动,答应上台之后,大幅度修订党章,体现民主改革。
(05) 为了阻止以后重演总会长滥用权力,不断撤换和委任,导致“受委者”变相夺取中委会领导权,结果制订了党章第41条款,列明一旦2/3票选中委决定呈辞,中委会宣布自动解散,在一个月内展开重选。
(06) 换句话说;票选中委可以善用党章第41条款,以“总辞”来反击总会长的撤换行动,逼使总会长不得不面对重选。
(07) 回顾历史,党章第41条款是这样演变出来的,可是,今天的中委会有没有变成“受委者”霸占权位?所以一定非重选不可?
(08) 答案是没有的,今天的中委会结构健全,操作如常还是OK, 除了根据党章作出的任免,中委会的阵容完整无损,为何非重选不可?
(09) 当年的党章起草人所预见的恶劣现象,其实没有发生,怎能因为少数人的声音,把整个中委会炒掉?
(10) 党章第41条款,列明的“总辞重选”的程序已经被人滥用,不但误导党员和代表,而且也把国阵高层以及华团领袖一起拖下水。
Friday, December 1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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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谢谢你的分享。原来是2/3票选中委的总辞才算数,受委中委是不算数的。
怪不得,受委中委的林祥才,才会呼吁大家辞职,牺牲小我。原来他的牺牲不算是牺牲。
那么,既然现有的票选中委都是经过票选的。为何还要一再票选过呀?吃饱没事做。
那么,就算魏周辞职,他们也不会被算进2/3的票选中委名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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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选可以解决问题,太天真了。重选拉票、倒票丢票,中央代表们的功力十分了得,候选人分分钟中暗箭人仰马翻,到时怎么办,启不是比现在更乱?
虽然魏周不是票选中委,但是,别忘记他们有份参与联署1128特大要求重选,在道义上,他两人一定要呈辞。至于怎么个选,中委会可以作出谕令,在马青和妇女组展开总团长和主席职补选。
现有的2/3中委要为少过1/3的中委而辞职,那是哪门的道理。 问题不但不能解决,而且会越闹越大。1985年马华重选,1986年马华大选惨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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