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5, 2010

党章和细则拿来开玩笑咩?

馬青派顏豐守召見安邦特大發起人

东 方 日 报
2010 年7 月15 日

(吉隆坡14日訊)馬青總團執委會今日在緊急會議後,決定指派馬青組織秘書顏豐守召見安邦區團特大發起人討論舉行特大時間與詳情,以便該特大在符合黨章下召開。

同時顏豐守和馬青雪州分團團長高祥威博士也將分別負責該區團特大選舉和投票監督工作及協調進行籌備特大的工作,目前馬青總團將該特大定在7月28日舉行。
馬青總團長拿督魏家祥表示,安邦區團領袖發起於7月27日召開特別代表大會,以投現任區團團長林國河不信任票,惟該區團所發出的特大通知不符合黨章,因此在經過馬青今日召開的緊急執委會議後,決定廢除較早前區團所發出的特大通知書。

他說,經過馬青法律顧問王乃志研究後,發現安邦區團特大通知書錯誤援引馬青細則30.2條文,並沒有根據黨章或錯誤引述黨章,在5天後才發出特大通知書,也沒有列明特大議程。

「雖然安邦區團在53位團員中,其中20位簽名要求召開特大,已符合三分之一即通過的資格,但他們在通知召開特大的形式上依然有許多瑕疵,因此該通知將作廢。」

無論如何,他表示,馬青執委會決定把該特大日期定在本月28日晚上召開,而組織秘書顏豐守將跟進此事。

魏家祥:勿變不良風氣

魏家祥也強調,希望此事件僅此一次,不要持續演變成為一種馬青的不良風氣。
安邦區團團員要求召開特大罷免林國河的,其中原因包括不滿該區團自2008年當選後從未召開例常區團執委會會議、改選後至今2年都未有任何活動以及召開2010年常年代表大會時沒有沒有遵循馬華黨章行事等。

本刊的话

(01) 特大不符合马华党章和马青细节,马青中委会应该指示当事人直接取消。

(02) 怎么搞的,连议程是什么也不会写,特大没有列明议程,怎么开会呢?

(03) 马青团员动不动签名召开特大,知识半桶水乱乱写通告,杀一警百,直接取消算了。

(04) 特大是严肃的事情,100%符合党章,才可以召开,否则,一律不批准。

(05) 请愿者犯下一大堆技术错误,总团不但不拒绝,还替他们纠正,莫非有不可告人的议程?

(06) 特大请愿书怎么可以中途修改的,马青总团拿党章和细则来开玩笑咩?

(07) 区团没有活动,没有召开理事会议,可以成为召开特大的理由咩?谁说的,如果是的话,全国至少超过一半的区团,都需要召开特大,炒掉在任团长。

(08) 区团常年大会不合法召开,可以成为纪律对付团长的理由咩?谁说的?

(09) 既然是不合法召开区团大会,最多不就重新召开大会罢了,谁说可以以这个理由召开特大, 纪律罢免在任团长?

(10) 安邦区团一批签署特大的代表,你们以为自己就是党章咩?

(11) 年轻人从政,搞一个小小的特大,搞到一塌糊涂,还说自己是民族先锋?

(12) 平时多读党章,多了解细则,不要学习整天在咖啡店乱乱讲。

1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不知道博主你是不是党员,但请不要自以为是!

要求开特大者根据马青细则第24条款发动签名开特大,程序没错。

区团秘书李绍荣同志 没有在3天内发出特大通知信和开特大的内容 此为技术上问题, 马青应该纠正也已纠正!

所以双方必须尊重党章,据我所知区团收了信后,双方也同意开特大!

如果可以谈,他们早就谈妥了,也不会到此地步。
所以我不懂你到底在轰什么?! 你这篇根本是多余的!

cakappolitikmca said...

答复匿名者

(1) 我是不是马华党员不是问题。
(2) 没有根据程序的特大请愿,可以中途纠正,这等于拿党章来开玩笑。
(3) 没有根据党章召开区团理事会议,也可以当成召集特大的理由,罢免区团团长?是谁教你们的?
(4) 召开区团大会的通告不足天数,也是召集特大的理由?
(5) 到全国各地去问问看,多少个支会、区会根据党章定期召开会议?
(6) 本刊再强调:如果上述理由可以成立的话,马华马青妇女组总部,几乎每一天都要派人主持基层组织发动的特大。
(7) 所以,本刊不是无的放矢,本刊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8) 但是,由于你暗邦区团的局内人,热衷于区团内的权力斗争,所以,不想衡量整个局势,只知道要召开特大,了断一场权争。你是涉及利益冲突的人,跟本刊的立场必定有所不同。
(9) 本刊的看法是以整个组织为重,马青总团不拒绝特大请愿,反而放下身段批准,等于鼓励地方动乱,往后没完没了。
(10) 马青总团太天真了,以为如此做,可以解决地方争端,其实特大谁胜谁输,地方动乱还是继续的。
(11) 马华各地组织的地方性动乱和内斗,多到你们不能想象,召开特大是不能解决的,输掉的一方不甘愿服输,过后,还会乱上加乱。

Anonymous said...

博主好料,匿名者没话说了。

Anonymous said...

对了,不召开理事会议,没有搞活动,可以罢免团长,对团长投不信任票,支持这个想法的人,简直是太幼稚。

行动党连基本的组织都没有,平时最大的贡献就是针对时事课题,拼命讲大大声,给华社听到,华社认为DAP有料到,投票时不会忘记DAP的。

所以,MCA 为什么做的那么辛苦?搞社区活动干嘛,学习DAP轻装上阵就OK了。

Anonymous said...

博主你真搞笑!

你再次自以为是!
我来自巴生,希望党内和平,枪头对外! 并不是你所说来自安邦!热衷于区团内的权力斗争!

全国各地多少个支会、区会没有根据党章定期召开会议,如有人根据党章要求召开特大,那就必需进行召开特大程序! 这就是民主的程序!
你不能说别人没开会,我们就算错也照样跟!

当一位或多位代表认为自己的团长/主席不能领导该组织(无论是任何理由),他/他们就能发动签名要求召开特大!
1)区团没开会 - 如有,会议记录可澄清
2)区团没活动 - 如有,活动报告可澄清

马青总团不能违反党章阻止开特大,如果总团在还没呈上要求召开特大签名信之前介入解决就最好!

本人希望各区团领袖都能本着自己良心,做好自己的本分!并不能拿没有活动的区团来比较!
如果这样,倒不如加入火箭党,不用做,只会讲!

章程第70条款 :三分之一代表以书面提出要求,特大可随时举行!

章程第71条款 :通知书里也须详细列出要求召开特别区会大会的理由及列明该特别区会大会的适当议程。不论基于什么理由,如果在收到该正式要求的五天内没有发出召开特别区会大会的通知书,则代表所有要求者的三名人士或其中任何一人,将能发出所需的开会通知书给所有区会大会的代表。

最后请博主大人别再 自以为是! 以免笑坏别人的肚子!不过还好没人知道你是谁?

Unknown said...

感觉骄傲自大!
知少少,扮代表!

cakappolitikmca said...

本博主认定暗帮区团开特大的事情是不对的。没有任何人应该拿区团不开会的理由召开特大,这样是滥用特大程序。召开特大一般涉及严重问题,好象领导危机,或者纪律问题。你住在暗邦或巴生都不是问题,总之,你能够说出事态的细节证明两件事情:

(1) 你那么关心暗邦区团的斗争,你跟其中一方是有直接关系.
(2) 你是其中一方的支持者或者是另外一方的敌对者。所以想尽办法去维护“一个不成理由的特大。

你知道吗?社团或政党章程明文规定组织定期开会,只是一种形式罢了。如果党团的章程不规定定期开会,社团注册官是不会批准的。所以,党团章程都有注明某某期限之内,一定要开会,但是,至于执行方面,几乎所有党团都不会严格遵守的。要是这是开特大的理由,不但是马华遭殃,连其他几万个民间社团都有问题。严格执行起来,这些党团组织,几乎每一个都要面对特大请愿。

暗邦马青以这种理由召开特大,是幼稚的行为。不必自鸣清高吧,马青区团的反对派整天喊着召开会议,为什么?只不过想通过会议去搞乱整个区团,达到打倒团长的目的。安邦马青的反对派在党选不能胜利,希望通过特大夺取权力罢了。

暗邦区团的反对派,真的那么在乎区团有没有定期开会,真的有那么多议题要讨论,非讨论不可,不要骗人,这些都是夺权搞乱的借口罢了。要搞乱,要推倒区团团长,要夺权,尽管说明好了。

cakappolitikmca said...

本博主认定暗帮区团开特大的事情是不对的。没有任何人应该拿区团不开会的理由召开特大,这样是滥用特大程序。召开特大一般涉及严重问题,好象领导危机,或者纪律问题。你住在暗邦或巴生都不是问题,总之,你能够说出事态的细节证明两件事情:

(1) 你那么关心暗邦区团的斗争,你跟其中一方是有直接关系.
(2) 你是其中一方的支持者或者是另外一方的敌对者。所以想尽办法去维护“一个不成理由的特大。

你知道吗?社团或政党章程明文规定组织定期开会,只是一种形式罢了。如果党团的章程不规定定期开会,社团注册官是不会批准的。所以,党团章程都有注明某某期限之内,一定要开会,但是,至于执行方面,几乎所有党团都不会严格遵守的。要是这是开特大的理由,不但是马华遭殃,连其他几万个民间社团都有问题。严格执行起来,这些党团组织,几乎每一个都要面对特大请愿。

暗邦马青以这种理由召开特大,是幼稚的行为。不必自鸣清高吧,马青区团的反对派整天喊着召开会议,为什么?只不过想通过会议去搞乱整个区团,达到打倒团长的目的。安邦马青的反对派在党选不能胜利,希望通过特大夺取权力罢了。

暗邦区团的反对派,真的那么在乎区团有没有定期开会,真的有那么多议题要讨论,非讨论不可,不要骗人,这些都是夺权搞乱的借口罢了。要搞乱,要推倒区团团长,要夺权,尽管说明好了。

cakappolitikmca said...

本博主认定暗帮区团开特大的事情是不对的。没有任何人应该拿区团不开会的理由召开特大,这样是滥用特大程序。召开特大一般涉及严重问题,好象领导危机,或者纪律问题。你住在暗邦或巴生都不是问题,总之,你能够说出事态的细节证明两件事情:

(1) 你那么关心暗邦区团的斗争,你跟其中一方是有直接关系.
(2) 你是其中一方的支持者或者是另外一方的敌对者。所以想尽办法去维护“一个不成理由的特大。

你知道吗?社团或政党章程明文规定组织定期开会,只是一种形式罢了。如果党团的章程不规定定期开会,社团注册官是不会批准的。所以,党团章程都有注明某某期限之内,一定要开会,但是,至于执行方面,几乎所有党团都不会严格遵守的。要是这是开特大的理由,不但是马华遭殃,连其他几万个民间社团都有问题。严格执行起来,这些党团组织,几乎每一个都要面对特大请愿。

暗邦马青以这种理由召开特大,是幼稚的行为。不必自鸣清高吧,马青区团的反对派整天喊着召开会议,为什么?只不过想通过会议去搞乱整个区团,达到打倒团长的目的。安邦马青的反对派在党选不能胜利,希望通过特大夺取权力罢了。

暗邦区团的反对派,真的那么在乎区团有没有定期开会,真的有那么多议题要讨论,非讨论不可,不要骗人,这些都是夺权搞乱的借口罢了。要搞乱,要推倒区团团长,要夺权,尽管说明好了。

Anonymous said...

安邦区团内,我只认识团长,但我并不认为他认识我!
这件事的我也是在七月十号雪州马青代表大会才知道!

本人也是不赞成开特大,但是在事情发展到这地步,特大不开不行!早已说明,要解决就要之前解决!

为权为利也好,那不管我事,我只强调要根据党章行事,不然要党章来做什么?!

这事件还要各位领导借镜!好好反省!如你当得其正,又何恐有人开特大呢?

我的做法是,反正好有数月就要党选了,如不认同团长,就在党选内竞选团长!特大只能给人当笑柄!但是,根据7月10日安邦团员派的要求召开特大信给大家后,反复研究,根据党章特大必开!不能违反党章!

团长只能怪自己无能阻止!

至于召开特大理由,如果团长有做到团长应有的责任,特大一定开不成(无论任何理由),你以为可以很容易找足3分1的代表签名?

我认同你的看点,区团开特大的事情是不对的,但请看回你的博文,随便乱轰,博收视?

Anonymous said...

(01) 特大不符合马华党章和马青细节,马青中委会应该指示当事人直接取消。

-特大通知信不符合马华党章,请愿者可以自行召开特大!中委没权力指示任何人取消特大!

(02) 怎么搞的,连议程是什么也不会写,特大没有列明议程,怎么开会呢?

-秘书李绍荣的错,请愿者可以自行召开特大!中委没权力指示任何人取消特大!

(03) 马青团员动不动签名召开特大,知识半桶水乱乱写通告,杀一警百,直接取消算了。

-无论当权派和挑战派都错,但也不能好像你所说的那样儿戏说取消就取消,小孩玩泥沙??

(04) 特大是严肃的事情,100%符合党章,才可以召开,否则,一律不批准。

-要求召开特大信100%符合党章,请看清楚!

(05) 请愿者犯下一大堆技术错误,总团不但不拒绝,还替他们纠正,莫非有不可告人的议程?

-请愿者完全没有错,只是秘书李绍荣,延迟发信,信里没说明议程,总团纠正,没有错!难道要总团不理不问?

(06) 特大请愿书怎么可以中途修改的,马青总团拿党章和细则来开玩笑咩?

-没有修改,只是再发一张完整的特大通知信!

(07) 区团没有活动,没有召开理事会议,可以成为召开特大的理由咩?谁说的,如果是的话,全国至少超过一半的区团,都需要召开特大,炒掉在任团长。

-要比烂吗?比坏吗?去民联!

(08) 区团常年大会不合法召开,可以成为纪律对付团长的理由咩?谁说的?

-这是其中一理由,最重要的是投团长不信任票,罢免团长!

(09) 既然是不合法召开区团大会,最多不就重新召开大会罢了,谁说可以以这个理由召开特大, 纪律罢免在任团长?

-两年逾,没有活动,冬眠状态!

(10) 安邦区团一批签署特大的代表,你们以为自己就是党章咩?

-他们就是熟读党章行事,做好功课来挑战!请你先了解,再批评!

(11) 年轻人从政,搞一个小小的特大,搞到一塌糊涂,还说自己是民族先锋?

-你只能说秘书是一个没有秘书条件的人!

(12) 平时多读党章,多了解细则,不要学习整天在咖啡店乱乱讲。

-好像你这样啦!拿盆水照下,你会有所领悟!

我不认同召开特大!无论什么理由!
但我认同党章!

cakappolitikmca said...

本刊坚持,暗邦区团召开特大,没有充足的理由,根本是滥用党章,达到夺权行动。不管匿名者怎么说,本刊的立场没有改变,对自己的言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