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4, 2009

16个属会支持又怎样?16票岂可以推翻章程?


林國璋:質疑鍾廷森連任
“繆進新雞蛋裡挑骨頭”

转载自2009年5月3日 星洲日报

(吉隆坡)大馬中華工商聯合會署理會長拿督林國璋說,他對繆進新針對會長丹斯里鍾廷森的連任提出質疑感到不解,並認為此舉是“雞蛋裡挑骨頭”。

他說,商聯會的選舉一切按章行事,而且以16票一致推選鍾廷森連任,看不到有甚麼不妥的地方。

他指出,繆進新也是來自隆雪中華工商總會,但他本身對自己屬會會長出任總會會長提出質疑,這種做法已經令人感覺奇怪。

林國璋週六(5月2日)受《洲日報》詢及繆進新質疑鍾廷森連任商聯會會長的問題說,鍾廷森出任總會長,屬會應感到光榮,但卻出現不同意現象,令人感到不解。

他相信,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商聯控股風波的後續動作,但為了商會組織和全體會員的利益,不希望看到此事件擴大。

他也說,繆進新的言論並不影響隆雪中華工商總會的改選,相信隆雪商會會員都很有智慧,懂得衡量及作出取捨。

繆進新是隆雪中華工商總會署理會長,但他最近在董事會上宣佈不提名參選。

林國璋說,商聯會在4月17日改選時,17屬會中有16屬會會長推選,這個成績已清楚表明屬會和會員的支持。

本刊的话
(01) 大马商联会中央领导的身家财产,一个个加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办个简单的改选搞成乌烟瘴气,令人伤感痛惜。

(02) 缪进新的身家财产不够钟廷森或林国璋雄厚,可是,缪兄站在合法合理的一边,敢怒敢言是做对了,是“民主社会”的典范。

(03) 商联会署理总会长林国璋笼笼统统答复报界的询问,不敢引经据典,不能依据章程逐一反驳,就证明章程细则的条款,明显不允许钟廷森继任总会长。

(04) 因为章程早有限制任期,上一届的林源德总会长,做了5年多就退位,钟廷森在2003接班,到了2009年,必须任满下车,事情那么简单罢了。

(05) 总会长任期不超过6年,不管一任是两年或三年,不必问律师,不必请教法律专才,写一封公函询问社团注册官就可以了。

(06) 当权派说请教律师大状,为何不见他们点名说清楚是哪一个律师楼,或者索性叫这个著名律师上报讲话。

(07) 全国级的商会大组织,做事马马虎虎、知头不知尾,如何担当领导重任?

(08) 民主团体,有章程,有规则,凡事依章办理就是,违反章程的行为,绝对不能因为多人投票支持,可以变成合法化。

(09) 16个,17个甚至100个属会支持总会长续任又能怎样?延长任期是违反章程,不可以拿来投票否决的。

(10) 还有,如果钟廷森退位,难道其他领导人包括林国璋自己,没能力领导商联会吗?

(11) 为什么一个庞大的华商组织,近日来喋喋不休,为了一个人的问题,在报章上你来我往,没完没了?

(12) 支持派或反对派,双造皆不必浪费精力,在报章上你来我往的,社团纷争,首先应该请示注册官,接着跟上法庭见真章,何必做无谓的争执?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