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細歷:說服黃清源代筆
1副部長是指示人
中国报 2010年1月6日
(吉隆坡5日)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揭露,當初是由一名來自柔佛的現任副部長兼中委,說服新邦令金區會主席黃清源,在2008年寫投訴信給紀律委員會,要求黨紀對付蔡細歷。
他指出,這名中委來自柔佛,目前是副部長,但未公開這名中委的身分。
目前,來自柔州的3名副部長,分別是教育部的拿督魏家祥博士、青年及體育部的拿督黃日昇及高等教育部的何國忠博士。
中国报 2010年1月6日
(吉隆坡5日)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揭露,當初是由一名來自柔佛的現任副部長兼中委,說服新邦令金區會主席黃清源,在2008年寫投訴信給紀律委員會,要求黨紀對付蔡細歷。
他指出,這名中委來自柔佛,目前是副部長,但未公開這名中委的身分。
目前,來自柔州的3名副部長,分別是教育部的拿督魏家祥博士、青年及體育部的拿督黃日昇及高等教育部的何國忠博士。
蔡細歷會見中文媒體時說,此事令他深切瞭解陰謀論的存在,一些人不擇手段要達到本身的政治議程。
此人英文能力有限
“紀律委員會去年建議開除我后,引起激烈反彈,中委會未召開會議討論開除我的建議前,于9月15日有個秘密的會議,我知道與會者身分,他們討論將開除建議改成凍結,並達致凍結我黨籍多久的共識,他們的共識就是要使我不能參與3年一次的黨選。”
此人英文能力有限
“紀律委員會去年建議開除我后,引起激烈反彈,中委會未召開會議討論開除我的建議前,于9月15日有個秘密的會議,我知道與會者身分,他們討論將開除建議改成凍結,並達致凍結我黨籍多久的共識,他們的共識就是要使我不能參與3年一次的黨選。”
受詢及投訴信是否由上述中委草擬時,蔡細歷說:“這個可能性很高,投訴信和‘有關人士’息息相關。
“這名中委副部長的英文掌握能力有限,因此信件應該也由他人代筆,當我閱讀此信后,知道不可能是此人寫的。
蔡細歷補充,這名票選中委,與黃清源的感情向來很好。
他指出,其實這件事已經成為過去,可是由于近期一些媒體報導此事,所以他才再次談及。
蔡氏認為,參政不只是談歷史及過去的事,也須展望未來,因為如果從政者只是談歷史不談未來,就只是在做沒有意義的事。
他指出,其實這件事已經成為過去,可是由于近期一些媒體報導此事,所以他才再次談及。
蔡氏認為,參政不只是談歷史及過去的事,也須展望未來,因為如果從政者只是談歷史不談未來,就只是在做沒有意義的事。
針對魏家祥被指涉及草擬投訴信一事,蔡細歷說:“我不清楚是不是魏家祥寫的,可是能夠肯定的是,誰去說服黃清源;很多人牽涉在內,所以此事難以保密。”
本刊的话
(01) 柔佛州目前有三个副部长,一个是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博士,第二位是高教部副部长何国忠博士,另外一位是青年体育部副部长黄日升。
(02) 据说,这位副部长平时不敢接受英文媒体访问,只敢面对中文巫文媒体。
(03) 代表100党员的政党担任内阁副部长喔,英文水准如此水皮,真的咩?
(04) 公众人士,尤其是念过书的新生代和中生代都不敢相信,但是,蔡细历确实句句真言。
(05) 蔡细历没有扭曲事实,因为,一个人的知识水皮、语文水准,OK不OK,是不可以瞒骗别人的。
(06) 党职多高、官职多高、身价多有钱、外面多英俊,如果知识水皮不高,别人一眼就看穿。
(07) 因为现在到处都是读书人,不好象以前,勉强勉强可以包装起来,不会露出马脚。
(08) 这个副部长以前的老板,也是马华总会长,天天高喊终身学习,所以,刻意选出英文水准奇差的人选担任副部长,才有机会参加终身学习运动,报考英语会话班?
(09) 魏博士和何博士两个博士级人选,英文国语水准不成问题,双双都不是蔡细历揭露的对象。
(10) 蔡细历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当事人身份早已呼之欲出,你找到答案了吗?
本刊的话
(01) 柔佛州目前有三个副部长,一个是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博士,第二位是高教部副部长何国忠博士,另外一位是青年体育部副部长黄日升。
(02) 据说,这位副部长平时不敢接受英文媒体访问,只敢面对中文巫文媒体。
(03) 代表100党员的政党担任内阁副部长喔,英文水准如此水皮,真的咩?
(04) 公众人士,尤其是念过书的新生代和中生代都不敢相信,但是,蔡细历确实句句真言。
(05) 蔡细历没有扭曲事实,因为,一个人的知识水皮、语文水准,OK不OK,是不可以瞒骗别人的。
(06) 党职多高、官职多高、身价多有钱、外面多英俊,如果知识水皮不高,别人一眼就看穿。
(07) 因为现在到处都是读书人,不好象以前,勉强勉强可以包装起来,不会露出马脚。
(08) 这个副部长以前的老板,也是马华总会长,天天高喊终身学习,所以,刻意选出英文水准奇差的人选担任副部长,才有机会参加终身学习运动,报考英语会话班?
(09) 魏博士和何博士两个博士级人选,英文国语水准不成问题,双双都不是蔡细历揭露的对象。
(10) 蔡细历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当事人身份早已呼之欲出,你找到答案了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