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12, 2010

纪律对付蔡明水;程序不可节外生枝

蔡明水組織秘書職權凍結‧交州紀委會對付

星洲日报
2010年5月12日

(馬六甲)馬六甲州馬青分團團長魏喜森說,在召開緊急會議後,他決定援引本身作為亞羅牙也馬青區團團長的權力,凍結此區團組織秘書蔡明水的職權。

他說,在凍結職權期間,蔡明水不能代表區團發言也不能執行組織秘書工作。

他週一(5月10日)晚上在此區團緊急會議後者說,出席者就蔡明水的行動達致3項動議,而他也會把週日(5月9日)發生的事,交由州紀律委員會處理。

“雖然蔡明水不能執行組織秘書工作,不過他仍是文廟支團團長,也是當然執委。”

“第二項所通過的動議,即我將針對週日的事件,致函給州紀律委員會,同時將副本給亞羅牙也區會主席拿督斯里馮鎮安博士。”

魏喜森強調,蔡明水在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致詞時舉大字報,這是不尊重大會的行動,也是不合時宜的,因為若要反映意見是有很多方法的。

他透露,至於第3項動議,即工委一致通過要蔡明水向主辦單局,即馬接新村支會及馬接組屋支會道歉。

另一方面,出席會議的蔡明水受詢時,只說一切須等到紀律委員會有決定後,他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本刊的话

(01) 蔡明水刻意闹场,是否有人在背后主使?

(02) 蔡明水、蔡细历,两人少说也是蔡氏宗亲,真是蔡家家门不幸啊。

(03) 蔡明水以为自己是谁?合法票选的总会长,可以用大字报把他赶下台咩?

(04) 票选的总会长,只有特大可以罢免,其他什么动作都是多余的。

(05) 如果蔡明水不是受人唆使,可能受人误导,或自己甘愿被误导,争取亮相出位的机会。

(06) 虽然蔡明水公开犯错,但是,区团团长魏喜森没有权力冻结蔡明水的党职。

(07) 区团可以通过提呈正式投诉,交给州联委会,再交给纪律委员审查。

(08) 魏喜森团长要纪律对付蔡明水,要怎样都好,应该仔细参阅党章第78条款,不要agak-agak办事,听旁人指指点点,以免造成节外枝。

(09) 区团秘书、财政、组织秘书是由区团团长直接任命,但是,团长没有权力冻结或开除在位者。

(10) 魏团长不要搞错,根据党章第78条款,蔡明水的党职可以在三种情况下被停止:(a) 区团团长自己停职时 (b) 被区团大会革除职位或(c) 自己宣布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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