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6, 2009

副首相是行政需要、不是宪法规定



萊士雅丁:憲法沒闡釋須設第二副揆

转载自中国报 6/4/2009

(吉隆坡5日訊)交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博士直言,我國憲法並沒闡釋必須設有第二副首相職,而剛出任首相的拿督斯里納吉,肯定有比迎合馬華要求增設第二副首相更重要的議程需要進行。

他認為,現狀衰弱的馬華,在此時提出設第二副首相職由馬華總會長出任的訴求,顯然不合時宜。

助贏取補選
他強調,馬華目前最應當做的事,是協助國陣贏取武吉干當國會議席、武吉士南卯和峇當艾州議席補選。

他說,國陣成員黨應認同及相信巫統作為國陣和政府的骨幹,所以國陣政府的主要領導人應來自巫統的領袖。

納吉有權力選乾淨人士任部長
外交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博士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有權遴選其內閣成員,並選擇“干淨”紀錄的人出任部長。

他說,新的內閣成員必須是努力工作、有生產能力及具有團隊精神,他們將給新首相全面的空間,組成新內閣陣容。

萊士雅丁今日為馬來西亞反對逼害巴勒斯坦人民非政府組織聯盟(Complete)舉辦的“鐵牆”紀錄片首映禮、論壇與展覽主持開幕儀式后,對記者發表談話。

他說,前首相敦馬哈迪重返巫統,證明納吉能融合新舊領袖,這對國家未來的發展很重要。
針對納吉宣布13名內安法令扣留犯及撤銷《公正之聲》及《哈拉卡》出版禁令一事,他說,當政府做一件事時,是符合法律及人道。

“這也凸顯納吉認真推動行政與法律工作的決心,相信他的宣佈將獲人民的支持與贊同。”

他說,無論政府在人道或法律上做出任何決定,反對黨總是會挑毛病,不斷否定政府的善意。

他指出,目前是時候修改內安法令,何況年輕一輩都普遍認同這點。

本刊的话
(01) 莱士雅丁说的对;宪法没有列明所谓“第二副首相”这个官职。


(02) 但是,莱士雅丁应该说的彻底清楚,宪法同时没有列明任何“副首相”这个官职,无论第一、第二或第三号副首相,都不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

(03) 宪法只是讲明,在首相出国公干、因故请假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委任一位资深阁员暂时主持国务。

(04) 由于宪法没有列明副首相官职,副首相人选除了担任副首相之外,必须兼任另一个内阁部门,以免引起法律争议。

(05) 副首相官职是本国政治现实和行政结构的需要,跟宪法架构扯不上关系。

(06) 谈论副首相官职,拿出宪法摇旗呐喊,根本离题离谱了。

(07) 内阁阁员人数缩减或增加,内阁体积或大或下,在宪法里完全没有提到,悉数交给新任首相自行裁决。

(08) 相反的,各州宪法有条文规定,州行政议会的阵容不能超过11人,包括州务大臣在内。宪法应该不应该增设条文,约束内阁人数,各造观点见仁见智,没有一致的决论。

(09) 宪法同时规定,内阁部长必须是下议院议员或上议员成员,不过,首相人选必须来自下议院。

(10) 就如马青总团长所言,马华争取担任第二副首相,不是非要不可,只是乐见其成,有收获最好,没有收获也无所谓的。因此,莱士雅丁不需要反应过敏,喋喋不休谈论宪法这个和那个的。

(11) 反观候任副首相慕希丁比较聪明,一句“不愿置评”轻轻带过,以免败坏补选行情。

(12) 现在市面上吹起揣测议论,讲某某人入阁,某某人除名,都是传媒在兴风作浪而已。新任首相布局内阁阵容,是宪法赋于他的特权,其他人不得过问。

(13) 换着是以前封建时代,皇上降旨委任文武百官,臣民不得捕风抓影,胡乱揣测天心是要砍头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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