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4, 2009

乘搭飞机够威水、用完记得要过水。


前部長:政府有規定‧“部長不可使用專機”
Sin Chew
14/08/2009
(吉隆坡)一名前資深內閣部長透露,政府規定,任何搭乘飛機出國或在國內公幹的內閣成員,只可選擇搭乘馬航、亞航或飛螢航空,惟出國公幹則一律只允許搭乘馬航。

這名前部長受詢時調,根據政府的程序,任何部長不管是出國或在國內公幹,一般上都不允許搭乘專機,否則必須自掏腰包付錢。

“不過,如果出現特殊情況,內閣部長在選擇搭乘專機前,必須預先告知財政部,再由財政部批准及付款。”
他以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案例指出,若拿督斯里張慶信真的開出賬單給翁詩傑,翁詩傑就必須自掏腰包付款,財政部將不會承擔任何相關費用。

本刊的话

(01) 事实胜于雄辩,在外面讲三讲四,可以瞒骗华社和党员,但是政府内部有监管机制,轮不到交通部长喜欢乘坐专机。

(02) 除非出现紧急状态,比方发生天灾人祸,部长出差办事可以得到书面豁免,放弃马航、亚航和飞萤,改乘专用包机。

(03) 记得啊,部长必须预先提出理由具函申请,不是先斩后奏,强行乘搭之后,才逼使政府对号埋单。

(04) 除了首相特权专用任何交通工具之外,其他内阁阁员公干使用的交通工具,有黑白指南写清楚。

(05) 所谓交通部没有收到Kuala Dimensi 公司的帐单,是虚造的论调,因为部长没有预先申请应用专机出门,即使有帐单也不能从官家户口付款。

(06) 除非坚持赖帐不付款,如果要付款,部长必须自掏腰包,没有别的选择。

(07) 哎哟,部长和身边的政治秘书搞不清楚政府内部财务条例和指南,以为部门好象自己特权经营的私人公司,帐单接过来即刻可以付款。

(08) 最后一次使用专机是在2009年4月20日,离开现在至少超过100天,为什么还要赖帐不还钱?

(09) 既然人家正式开口了,就照着报纸上的数目,托人给律师把支票带过去,办好黑白签收,不需要再推搪了,太难看了。

(10)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既然Kuala Dimensi 涉及交通部属下的巴生自由贸易丑闻,部长明明知道这一点,为什么偏偏不避嫌而远离之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Tell all the mCA members that their chief had abused the power, in which case MACC ca prob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