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妇女组会议,议决=没决;说了=没说。



阻止违反马华宗旨的特大议案
妇女组吁298代表依3目标投票

《辣手杂志 9月25日 下午 3点46分》

马华妇女组今日向298名妇女中央代表发出呼吁,在10月10日马华特大投票时,必须以贯彻马华妇女组细则第(4)条(a)(b) 和(c)条文内所列目标为依据,并阻止一切违反目标的议案通过。马华妇女组执行委员会今日举行两月一次例常会议,针对多项课题包括近来马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和即将于2009年10月10日举行的特别代表大会,进行了慎重与详细的讨论。

特大投票决定未来领导人

妇女组执委会较后发表文告说,有鉴于这项特别代表大会的结果将决定马华未来的发展与前途,因此身为马华妇女组的领导机构,有必要在这关键时刻表达马华妇女组领导层对此特大的以下看法与立场,以作为298名妇女马华中央代表的参考。

文告说,马华妇女组尊重中央代表要求召开特大的权力,并认同召开特大是解决目前党内纷争的最佳途径;

文告表示,由于此特大议案的投票结果决定党的未来领导人选与前途,因此身为马华妇女组党员的妇女马华中央代表在作出投选时必须以贯彻马华妇女组细则第(4)条(a)(b)和(c)条文内所列目标为依据,即:
(4)(a)落实马华公会党章宗旨和目标。
(4)(b) 带动妇女积极参政,负起建国使命。
(4)(c) 提升妇女地位,落实两性平等

“因此,马华妇女组呼吁中央代表们阻止一切凡足以影响上述目标之贯彻与落实或将导致与以上目标有所违背之结果的议案之通过。”

本刊的话
(01) 常言道,女性是比较含蓄的,果真,马华妇女组把含蓄发挥得淋漓尽致。

(02) 今日妇女组例常会议上呼吁妇女中央代表,以“阻止违反马华宗旨的特大议案”、“贯彻马华妇女组细则第(4)条(a)(b) 和(c)条文”的依据来投票。

(03) “阻止违反马华宗旨的特大议案”,翁派解读:蔡细历犯下道德问题,遭采取纪律行动是为了维护马华宗旨。

(04) “阻止违反马华宗旨的特大议案”,蔡派诠译:翁诗杰利用党的职权,政治谋害署理主席,已经违反了马华宗旨。

(05) 至于细则第(4)条(a)(b) 和(c),基本上和特大提案没有直接的关系,妇女组含蓄得不知道要向妇女代表表达什么立场?

(06) 妇女组如此的议决,不知道有几个妇女组代表可以理解?又或者可以说成两派代表各自诠译?

(07) 马华妇女组领导为何不敢直接说挺翁?

(08) 其实马华妇女组的立场其实就是助纣为虐,逼害党署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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