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理由
强烈反对
巴生自由贸易区(PKFZ)
被列为特大议案
本刊的话
(01) 彻查PKFZ财务丑闻是内阁的集体决定,跟马华党务没有直接关系。
(02) 如果有必要严格执行以党治政的原则,PKFZ的议题,应该拿上国阵最高理事会讨论。
(03) 老总是应用交通部长的职权彻查PKFZ财务丑闻,不是总会长职权。
(04) 彻查PKFZ丑闻是成功或失败,老总必须向首相负责,听命于首相的谕令,可以向知会马华,不需要向马华代表大会负责。
(05) PKFZ爆发以来,从来没有任何朝野领袖或高官,曾经公开阻止交通部长彻查财务丑闻,既然大家都在赞成和支持,到底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辩论?
(06) 所谓彻查PKFZ引起十面埋伏,威胁个人安全等问题,只是翁诗杰一个在重复讲了又讲,虚虚实实无从查询。
(07) 内阁讨论事项属于国家XFILE高度机密,除非老翁得到内阁批准,解除重要文件让代表预先查阅,要不然,代表怎样凭空参与辩论?难道只听老翁一人加上其他3个内阁部长点来指去?
(08) 根据联邦宪法,首相被赋予特权任命内阁部长,任何部长可以随时升迁或离职,马华总会长不一定受委担任交通部长。
(09) 即使在一致赞同支持的情况下通过议决,PKFZ议决案是无效和不能依章执行的,因为它超越了马华党章的监控范围。
(10) 把PKFZ跟“开除令”捆绑在一起,简直是一种邪恶的设计,蓄意第二度杀害蔡细历。
Wednesday, September 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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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我不完全同意最近槟首长的言论, 他说得太软,太温柔啦!!
一千万哪可说是红包? 一百二十亿金额丑闻哪可说是红包?
试问有谁家小孩在农历新年可收到一千万的红包?
我说 MCA 是 Monetary Collection Authority, 是有牌收保护费的黑社会呀!
如果东西和事件可以分得这么清楚,马华从前到今天就不会这么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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