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4, 2009

林员外应该自行呈辞


林祥才:若團結方案不利黨‧特大重選是最後方法
星洲日报
14/11/2009

(雪蘭莪‧沙登)馬華受委中委拿督林祥才說,馬華黨員可以建議任何對黨有利的方案,如果團結方案對黨是沒有任何好處,那特大重選就是最後的方法。

“我必須清楚瞭解團結方案細節後才發表看法,最重要還是找出解決黨問題的最佳方法,我認為團結方案是其中一個方法。”
林祥才今日(週五,11月13日)出席第3屆全球生物草藥經濟論壇的新聞發佈會後說,目前馬華出現許多不同的方案,就如其他的組織及政黨都有不同派系,這是每個組織都存在的問題。
詢及他會否出席1128的特大時,他表示會在聆聽本週日的團結方案匯報後,再做考慮。

他指出,1128的特大是經16位中委聯名簽署召開,根據黨章它在某程度上是有效的,至於特大的合法性就交由馬華法律局處理及回應。
“我說過‘選邊站´是不可以解決問題,現在雙方各自的方案都不被承認,這不是辦法,除非是有一個大家都有共識及認同的方案,那就有不同說法。”

對於現任法律局主任拿督林鴻昌及前任法律局主任梁鄧忠對馬華黨章有不同的詮釋,林祥才說,兩人應該一起洽商,而不是各自在報紙上發表個人的看法,才能解決方法。

本刊的话

(01) 去年党选,林员外、黄阿哥跟蔡细历竞选署理总会长,外表看有型有款,基层支持力度应该是OK的,结果只得票219张选票。

(02) 党选失利后,林员外沉寂多时,几乎做到与世无争,最近爆发党争,才有机会上台表演。

(03) 1010特大期间,林员外的立场暧昧飘浮,动向可疑,甚至被怀疑涉及第三势力的行为。

(04) 1103中委会议,林员外在“大团结方案”的名义下受委担任中委,令人感觉十分意外。

(05) 如果有意思支持重选,何必接受短暂的委任,等待1128特大通过重选,根据程序提名竞争,不就如愿以偿了吗?

(06) 林员外可以讲他爱讲的话,可是,大原则还是大原则,接受翁蔡提倡“大团结方案“的委任状,就应该力挺这个方案,否则,应该自行呈辞,这个也是政治诚信和道德啊。

(07) 林员外的谈吐,好象在建立个人中立形象,不偏袒任何一方,乃德高望重的元老派领袖,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别忘记上届党选只得219票的惨败记录。

(08) 林员外以现任中委的立场,好象默许“1128特大”,鼓励逼宫派继续公开施压,制造事端,居心何在?

(09) 林员外上次输掉署理,是不是耿耿于怀?所以这次党选重选,有意结集两派的力量,再次问鼎高职?

(10) 林员外要想好好来,中央党部随时宣判1128特大非法,即使通过议决也不能执行,届时,林员外有胆擅自辞职,参加不合法的党选吗?

2 comments:

人生不过如此-沈兴.sim Heng.(1963)。 said...

他还不行啦!叫他呈辞,他不哭死才怪。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立场,但是千万不能飘浮不定,要不然会落得个‘两头空’,两头不到岸,或者常闻的‘两面不是人’。切记!
坚持立场的人,不管怎样,最后会是各方都非常尊敬的人物。反而那些两边跑的两面人,却会成为‘过街老鼠’被人们追打和唾弃。
也许,林员外在露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