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7, 2009

与其。。。不如动议解散马青总团和妇女组


1128特大不合法
魏家祥挑戰出席否決

东方日报 17/11/2009

吉隆坡16日訊)馬青總團長拿督魏家祥表示,既然馬華總部認為1128特大的提案不合法,那麼就請接受挑戰出席特大來否決有關提案。他說:「既然口口聲聲說召開(特大)符合程序,只是提案不合法,那麼就針對提案表決。」

「如果他們認為1128特大的提案是不合法,那麼就一起出席,否決這2項提案。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如果不贊成就拒絕,如果支持就支持。」

魏家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如是表示。
魏家祥,如果說1128的第2項提案是否決中委會的權力,那麼之前雙十特大的第4項提案,即要求中委在特大之前委任的黨職撤銷,和1128的第2項提案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尊重中央代表權利

他說,但當時他們依然尊重中央代表的權利,坦然接受提案,為何當權派現在卻容不下廖派提案?
他強調,提案內容並非主要議題,重點是中央代表身為黨最高決策者的身份必須受到尊重,讓他們定奪黨的未來。
他覺得,既然在雙十特大給予中央代表尊重,讓他們投票,那麼1128的特大,也尊重中央代表,讓他們決定。

此外,蔡細歷在昨天主持團結方案匯報會後表示,會致函全國中央代表不鼓勵他們出席1128特大。
魏家祥對此回應說,「通常我們鼓勵人們出席,致函人們鼓勵人們出席,這是很奇怪的,致函人們並不鼓勵他們出席。」

他補充,「通常我們都是鼓勵人家出席,我不會不鼓勵本身的孩子不努力讀書。」

受詢當權派的做法是否涉嫌濫權時,魏家祥不願回答,「這是你的說法,我不要詮釋」。

針對翁詩傑指馬華副總會長有難言之隱,受到他人壓力的說法,魏家祥則表示不知道。

魏家祥說:「他(翁詩傑)經常的話中都有暗示,我找不到答案。」


本刊的话

(01) 不合法的提案,抵触党章的提案,怎么能够拿来表决?

(02) 表决了又能怎样,表决了不能执行,何必多此一举?

(03) 1128特大跟1010特大有天渊之别,前者只有11个合法代表签名,后者得到921名代表支持,前后相差910人啊。

(04) 绝大多数中委们都不愿意辞职,1128特大无理开除他们,他们一定跟对方抗争到底的。

(05) 1128特大开来做什么?说白了,这个特大只是增加廖派的谈判筹码,一旦谈判条件符合廖派的目标,1128特大随时被取消。

(06) 人家翁蔡两人都说白了,团结方案对话会也议决了,摆明阵势不出席,自己保重吧,尽量说服代表出席,以免1128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流产的特大。

(07) 整天讲辞职,叫人家总辞,叫人家参加重选,自己不必辞职,不必参选,哇,稳赚的生意只有魏博士和周大姐两个人会做咩?

(08) 魏博士和周大姐自以为拿着免死金牌,可以为所欲为,在母体兴风作浪,导致其他人是输完,自己永远是赢家。

(09) 魏博士和周大姐不需要搞的太过分,心有不满的中委可以联手反击,在中委会动议解散马青和妇女组中委会,择日举行重选。

(10) 马青妇女组是附属组织,必须接受中委会的判决,一旦被解散重选,恐怕团长和主席都要换人了。

(11) 既然魏博士和周大姐那么喜欢重选,整天喋喋不休推销重选,大搞“党中有党”,明天1118中委会应该直接动议解散马青和妇女组,成全这两个领导人的心愿吧。

3 comments:

GentleMan said...

魏周这两位鸳鸯大盗,整天四处放火,
然后
隔岸观火,让马华大乱以捞取政治利益。

如果有种的话,也来一起参加提名竞选,
输了后就得辞掉马青总团长与妇女组主席。

相信出卖朋友的小人,肯定去 ‘ 荷兰 ’。

马青总团与妇女组有如此般的领导
确是 可悲 也。。。。。

奉劝两位鸳鸯大盗
发表说话的态度
不要 ‘太鸟’ 样子 。
看到就 DULAN .

Anonymous said...

GentleMan 讲的好!

Anonymous said...

两个鸟人怎么还会说人话呢? 我曾经看过魏胖子在国会的一场辩论, 全都是为巫统的议员抹屁股, 捧大脚的。 那是就已经明白为什么他就能当马青总团长了。 至于臭米粉, 忘恩负义且走后门的小人, 除了搞些月老活动的, 还能做什么? 真丢华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