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 2010

吉隆坡和雪州分开成立华堂是合情合理的

“隆華堂擴散雙包歪風”‧陳友信:若不糾正華社無寧日

星洲日报
2010年3月2日

(吉隆坡)針對“隆華堂”將在近日舉辦新春團拜及就職典禮,並宣稱將邀請雪隆區社團以及副首相出席發表演說,隆雪華堂會長陳友信說,這項活動表面上是新春慶典,實質上是社團雙包案歪風的嘗試擴散,若不認真看待,及時糾正,將來華社將永無寧日。

他說,如果國家領袖搞不清楚狀況,輕率受邀出席,無異於鼓勵混亂的不良結社文化。

社團選舉失利紛另起爐灶。

陳友信在文告中表示,近年來華社有一股不良風氣,就是在社團選舉失利後,另起爐灶,導致同一性質的組織出現雙包案,而處理社團註冊的社團註冊官似乎對華團不甚瞭解,或另有企圖,分化華社。

針對有關現象和個案,隆雪華堂強調4點立場:

(1)我們尊重及維護大馬的結社自由,但是堅決反對任何別有居心及誤導性的結社文化,包括騎劫歪風,以及濫用結社的權利製造紛爭和分裂。

(2)吁請政府檢討1966年《社團法令》,規定凡申請註冊新的華人社團,除了國文和英文名稱外,若擬採用中文名稱者,必須加以註明;假設擬採用的中文及其性質與現有的團體相近,或可能引起混淆者,則社團註冊官應指示申請者更改名稱,或拒絕其申請。

(3)吁請大馬社團註冊局將申請註冊的華人團體以三種語文的名稱公佈在網頁上,並且同時公佈在各州中華大會堂,方便讓公眾人士查核;若發現有所不妥,可提出反對,以杜絕任何騎劫其他社團名稱,或採用名稱與性質相近的現象發生。

(4)為了避免雙包案混淆,呼吁“隆華堂”新領導層加入隆雪華堂,以共同為華社服務。

陳友信說,在此階層,隆雪華堂表示不會出席“隆華堂”的活動。

本刊的话

(01) 结社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是隆雪华堂的专利品。

(02) 华社本来就是最多团体的族群,多一个隆华堂和少一个隆华堂,有什么分别,为何跳叫呱呱叫?

(03) 只因为受到伤害的一方,是隆雪华堂,所以,整个华社被拖下水,事情太严重了。

(04) 事情是不是如此严重,需要动员整个华社群起声讨“隆华堂”,诛之而后快?

(05) 隆雪华堂会长企图把事情跨大几十倍,说什么“华社永无安宁之日”,事情有这么严重咩?

(06) 副首相身为国家第二号人物,有绝对权利出席任何合法社团组织的活动。隆雪华堂凭什么限制副首相的活动自由。

(07) 在公众舆论领域,尤其是发表政治见解,隆雪华堂向来主张“百花齐放”,为什么轮到“结社自由”,刻意质疑其他人组织“隆华堂”。

(08) 历史归历史,吉隆坡直辖区和雪兰莪州早在1974分开治理,根据地理划分成立新的华堂,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09) 隆华堂成立这么多年,第一次大规模办活动,隆雪华堂怎么看不开?

(10) 说混淆是假的,雪隆的华裔领袖难道不能分清楚,谁在领导“隆雪华堂”,谁在组织“隆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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