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0, 2009

特大(2)= 煽动中央代表违章投票


馬華16中委求代表委托開特大重選
30/10/2009 中国报

(吉隆坡29日訊)馬華16名或三分之一中委,今日聯合提呈簽名申請書給黨總部,要求召開特大,進行中委會重選。

申請書由馬華中委王乃志、拿督黃日昇及拿督廖潤強代表提呈。

領袖未兌現政治問責文化

王乃志說,16名中委希望召開特大,以進行中委會重選。
他說,雙十特大后,馬華發生了一些事情,包括黨內領袖未兌現政治問責文化,沒有遵循政治規則。

“針對大團結方案,總會長也說不需要照會中委會,與其這樣下去,加上馬華代表大會還未舉行,所以決定要求開特大,尋求中央代表委託。”

王乃志今日在馬華總部召開記者會,這么披露。在場者包括黃日昇。
他說,他們至今沒辦法收集三分之二中委的簽名,所以才需通過三分之一的中委簽名,要求開特大。

“若我們收集到三分之二中委簽名,我們就不需要舉行特大,在今年
馬華代表大會,直接舉行重選。”

王氏說,他們相信目前處于大是大非狀態的馬華,可通過重選,恢復黨的威信及重整黨秩序。

他透露,他們早前開始探討重選課題,並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還政予黨員,重新接受中央代表的委託。
詢及為何在15日前,多數中委似乎都不同意重選的建議時,王乃志說,當時是處于黨內交替階段。

“中委會議后發生的事,包括大團結方案已令馬華處于膠著狀態,現在已來到討論馬華威信及黨格問題的時候。

16中委提呈的提案

1.要求中央代表的委託,以便重選。
2. 2009年10月10日特大后,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以他身為總會長行使過的委任或終止,或權力行使被當作無效。

本刊的话
(01) 特大之后再特大,特大(2)是一个怎样的特大?投选结果是什么?

(02) 看看第一项提案也是最关键的议题:要求中央代表委托,解散中委举行重选。

(03) 这个提案看似简单伶俐,可是,投票之后等于强行解散中委会,集体开除全部中委。

(04) 党选采用逐个提名,逐个投选制度,怎样投选就怎样开除,要开除也应该一个个来开除,不可能因为16个人的意见,把其他27人一起炒掉。

(05) 开除中委要有鲜明的理由,没有具体的理由怎样开除在2008年10月18日合法当选的中委?

(06) 特大(2) 明显抵触党章,等于煽动2364人中央代表参与非法集会和投票,跟党章对着干。

(07) 16中委可以攻击翁蔡两人,跟整个领导层对着干,但是,他们没有权力踩踏神圣的党章。

(08) 特大(2) 要执行政治问责文化,什么叫政治问责文化?中委在1010特大前讲过对特大结果集体负责,怎么不敢在1015中委会接受集体总辞。

(09) “团结方案”之前,16名中委不主张开特大重选,但是,“1022团结方案“宣布之后,知道夺权计划注定失败,集团利益受损,于是决定打烂整个中委会?

(10) 16中委不能开除其他27人,也不能怂煽动其余的 2341人 (2380-43=2341),结集起来踩踏党章。

(11) 不要滥用特大程序、不要踩踏党章,16中委唯一的权力就是开除自己,带头交上辞职信,看看能不能凑足三份之二的人数,演成集体总辞,自动集散中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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